律师解答: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城市供水领域的重要立法,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从水质标准、监测评估、卫生防护等方面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其中,水质标准是考核和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重要依据,根据水源地和用途不同制定相应的标准;监测评估是确保城市供水水质稳定的有效手段,通过对水源地、水厂和管网系统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问题;卫生防护则是预防和控制水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包括水源地保护、水厂生产卫生、供水管网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此外,还针对突发水质事件、水污染应急预案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确保城市供水水质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自来水水质监测结果,包括水源地、水厂和供水管网的监测结果,公布范围应当包括供水范围内的所有社区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