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业务专用章可以盖实习吗
不可以。实习报告单位盖章,应该盖公章。
一般到某个单位实习,会被分配到相应的部门或者到各部门轮岗,实习期满的时候,为了考核实习本人的实习效果,个部门呢都会出具部门的意见,证明这个人在本部门实习结果,会给一个中肯的结论,然后各部门负责人要签字,大的单位各部门都要盖部门的章,最后一栏是单位的审核,要加盖单位公章,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实习报告。
二、发生劳务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5、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三、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公章是代表公司的.比如公司下发内部文件.章程,或报出的报表等都要盖公章.合同章是与别人(个人或单位等)签合同时盖的章.公章具有最大的权力,公章可代替合同章(但合同章不能代替公章的作用)。财务章可代替发票专用章(但发票专用章不可代替财务章)。公章与财务章互不可代替。所以,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而不能仅盖财产章或者发票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