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人侵权的种类有:共同侵权、共同危险、教唆侵权和帮助侵权。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是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侵权和帮助侵权是指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的情形有:1、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2、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数人既没有共同故意又没有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3、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就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4、团伙成员的侵权行为,团伙组织的成员的集合行为,该集合行为可以归责于该团伙,则该团伙的成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2、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3、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4、责任的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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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