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的薪资是如何计算的
1、职工休年休假期间薪资的计算。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资收入。也就是说,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有些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章,职工休假期间薪资计算基数为基本薪资等,均不符合法律规章。也就是说,上班获得了基本薪资、岗位薪资、奖金、出勤奖,休年休假一样应获得这些。
2、未休的年休假薪资补偿的计算。
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薪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资收入,这里的日薪资包括:计时薪资、计件薪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对实行年薪制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日薪资收入。
3、年休假薪资计算不同于加班薪资计算。
在有的地区规章加班薪资的计算基数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国务院年休假条例明确规章年休假薪资计算基础为日薪资收入,尤其要注意该条例强调了计算基数是薪资收入而不是薪资。企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来约定年休假薪资补偿的计算基数。因此,企业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支出的薪资成本将远高于安排员工休假。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章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薪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小时薪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薪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薪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薪资。
实行计件薪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章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薪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章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薪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章。
一般要是职工请事假的话,那通常是不会有当天薪资的,但如果是请年休假,则此时单位不仅要批假,同时还要支付其年休假期间的薪资。而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往往是与其实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挂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