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佣工人心梗死亡如何赔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雇佣工人心梗死亡如何赔偿?在雇佣工人因心梗死亡后,雇主可以就自己遇到的事情找个律师问清楚,自己到底要不要赔偿,赔偿多少。雇佣工人心梗死亡雇主对其家属赔偿应该要怎么做,此时雇佣家属可以找律师问问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