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补写借条时应该先写借条的标题,借条正文中的内容还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详细信息,根据当事人当初借钱的原因,借钱的金额,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依次在借条中写清楚,还款的时间应该是当初约定的还款时间,不是从补写借条以后开始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