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3、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比如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4、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一、受托和委托的区别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二、拍卖担保典当业务到哪里办理
拍卖担保典当业务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公物拍卖;破产企业拍卖;金融信贷部门抵押及违约资产的拍卖;
执法机关收缴的罚没物品、赃物、无主货物的拍卖;经营权、使用权、冠名权的拍卖;艺术品拍卖;各种收藏、珍藏品的拍卖;
单位或个人多余闲置物品的拍卖;其它国家政策允许流通的各种动产和不动产的拍卖。拍卖公司成立的条件: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