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疫情期间事业单位工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编制内人员被采取紧急措施的,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采取紧急措施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法律依据:_x000D_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二_x000D_
为促进有效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等预防控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