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聊城各区县发布信息,聊城城区及各县2021--2024年供暖季开始供暖时间
聊城供暖时间如下:
回答:聊城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集中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8日至次年3月23日,并可根据每年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供热时间。
聊城莘县增加采暖供热天数,为提高采暖户用热舒适度,将采暖供热(含居民、非居民)时间调整为每年11月8日至次年3月23日。
其他区县供暖时间同以上区域要求一致。
:
关于居民及非居民采暖供热问题
居民与非居民采暖供热收费项目标准继续执行聊城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莘县供热价格的批复》(聊价工字(2008〕14号)文件规定。
(一)增加采暖供热天数。为提高采暖户用热舒适度,将采暖供热(含居民、非居民)时间调整为每年11月8日至次年3月23日,并可根据每年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供热时间。按面积取暖用户计费继续执行到户价格:居民19元/平方米、非居民25元/平方米;两部制供热价格政策仍按《莘县物价局关于制定县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莘价字(2017)38号)文件执行。
(二)增加供暖天数期间,供热各环节不得另行收费,即各供热企业、转供热单位之间热量结算周期为每年11月15日0时至次年3月15日24时。
价格调整后,供热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确保供气质量,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