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
1、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如下:
(1)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临时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临时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居民的户囗本;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的黑白相片;
3、公安机关工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