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法院应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此外,如果案件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的,也应依照前述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_x000D_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_x000D_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_x000D_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_x000D_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_x000D_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_x000D_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