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纠纷引起的律师费由委托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出。如果律师费属于合理支出的,也可以请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具体可参照各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律师费谁出的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律师费用是由委托方出的
委托人和律师之间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委托人支付费用,律师帮助其处理合同纠纷
如果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时,可以在起诉时要求其承担律师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