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中,如果说助产工作的话,然后被公司辞退了,这种情况员工是可以获得补偿的,那么关于补偿的具体规定是如何的呢?
一、离职补偿金
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
二、职工离职补偿
如果是被公司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员工在公司中一般都是正常的工作,但是公司没有理由把员工辞退的话,这种情况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到时候会根据自己在公司中的工资标准以及工作时间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