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法定定密责任人是指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机关、单位负责人一经任命,即是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负责人,不需履行确定程序。机关、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若干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
【法律依据】: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单位负责人可以指定本机关、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定密权限。机关、单位指定的定密责任人应当熟悉涉密业务工作,符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