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苏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缴费指南
1、在苏州市区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条件
第一类:具有本市市区户口,还没有到退休年龄的、没有正式工作的人可以参加。包括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
第二类:外地户籍的人员中,在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
2、可以参加什么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
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统一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时参加以上三个险种,也可选择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含生育)保险。
3、申请手续
(1)档案托管
A,市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B,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C,对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不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档案托管部门按参保职工缴费年限核准程序,对原有的缴费年限进行核准。
办理档案托管时,应准确告知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并携带以下材料:
A,本人居民身份证
B,《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2)参保登记
A,办理地点:
本市市区户口的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社保中心。
B,办理时间:
申报缴费业务期为每月28日至次月25日,每月26-27日期间不受理。其中1-25日期间办妥参保缴费登记或变更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当月起生效;每月28日至月底期间办妥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次月起生效。
C,出具材料:
⑴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⑵社会保障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⑶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联系单(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人员除外)。
D,办理程序:
灵活就业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变更申请表,选定缴费险种、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审核后,出具《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
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照片,在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妥参保登记手续后,申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首次参加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应及时至市、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本人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3)按时缴费
A,办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凭市区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出具的《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自主选定的委托扣缴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手续,签订《代理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书(协议),并开立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作为指定委托扣缴账户。原已与该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协议且未解除委托的,无需重新签订。
B,缴费时间:
每月25日前在指定委托扣缴账户中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由委托扣缴银行按月代为扣缴。
C,缴费标准:
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18个档次,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一,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缴费档次见下表(单位:元):
档次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档次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②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的月缴费基数为1800元,月缴费标准为203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180元,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18元,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5元)。
4、注意事项
(1)年度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每年调整一次,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的缴费标准由市社保中心于每年3月份公布,从3月28日起启用。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年3月底关注各委托扣缴银行网点公示,及时调整存入金额。
(2)委托银行: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银行包括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建设银行苏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分行,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
(3)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不用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而是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法,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