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地役权的解除变更应当及时办理地役权的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办理登记后地役权的解除变更生效,使供役地负担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公众公示,以维护登记簿的公示、公信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_x000D_
【供役地权利人单方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法定事由】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_x000D_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_x000D_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