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就属于从犯。起辅助作用,是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是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如何认定
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就属于组织卖淫从犯。起辅助作用,是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是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组织卖淫罪中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组织卖淫罪如何认定组织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组织卖淫罪如何认定
组织卖淫活动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就可认定为组织卖淫罪: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如何认定组织卖淫罪
要想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就要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