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应由管理人提出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应由管理人执行。实施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亦是管理人应承担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