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定居规定的意义?

律师回答

律师解答:

一、地区实施牧民定居的重大意义:

实施牧民定居是地区最大的民生工程,是促进牧民持续稳定增收、转变落后生产方式的革命性措施,也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牧民定居的社会效益很显著。

定居前牧民住居区水电设施几乎为空白,教育卫生交通条件很落后的局面,通过实施牧民定居工程使牧民摆脱了千百年来维持的游牧动荡生活方式,在定居点建设完善了电力、水利、教育、卫生、交通条件,牧民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牧民定居,不仅发展了牧业生产力,而且更深远意义在于促进以游牧为主的少数民族的兴旺发达,促进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牧民文化素质和科技意识,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增添了力量。

2、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牧民定居以前,饲草料来源依靠少量的天然割草场,根本保证不了冷季舍饲需要,牧民定居后发展种植业解决了饲草料和粮食供应,发展二、三产业扩大了牧区的经济来源。

3、生态效益较好。

牧民定居后冷季进行了舍饲120——150天,从而有效保护了冷季草场,从而减少了对草场的压力,现全定居牧区春秋场开始恢复生产力,牧民定居工程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牧民定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牧民定居系统工程的认识不够。

牧民定居是一项将人工饲草料地与天然草地、草业与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牧民生活统筹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的挑战工程。对牧民定居系统工程的认识在实施定居工程中具有先导作用。目前没有把牧民定居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认识,对如何进行农牧结合、如何提高饲草料地生产能力、如何统筹草原利用、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和效益,如何巩固牧民定居成果和完善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缺乏系统的认识

2、饲草料生产能力及其加工利用率较低。

牧民定居工程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人工饲草料地。全区牧区现有饲草料地总面积约580万亩,户均30亩左右。现已实现定居的牧民中,只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定居时间较早的牧区实现了全定居,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很显著已成为自治区牧民定居的“亮点”,这类牧户约占已定居牧户的30%左右。其余的牧民由于定居时间较晚,加上定居点自然条件较差,管理粗放等原因,饲草料生产水平低,加工利用率相对较低,已成为制约畜牧业生产的制约因素之一。

3、草场利用制度改革尚未实现。

实施牧民定居工程要对季节草场利用制度进行调整,改原来的夏——春秋——冬牧场四季放牧为暖季放牧——冷季舍饲的利用制度。从目前情况看,全区已实现定居的83%的牧民中,只有全定居的牧民才实现了暖季放牧和冷季舍饲,但大部分半定居的牧民仍然进行着四季游牧生产方式,他们保证不了冷季饲草料,因此无法调整季节草场。草畜矛盾日益突出,草场继续退化。

4、牧业生产经营效益低。

实施牧民定居工程是改变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中心环节,使游牧的粗放经营变为半集约化的经营,提高生产效益。目前草地畜牧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很低,由于牧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户均资源量少,畜产品生产量和质量较低,牧民只能满足自身的需求和维持简单的再生产。如,唱吉市阿什里哈萨克民族乡1999年度年初、年末牲畜存栏数分别为118233和120918只标准羊单位,母畜比例、出栏率、商品率分别为63.33%、58.16%、49.28%,自食率为15.26%比重很大。

5、牧区科技投入比重较低。

提高牧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牧民定居工程的首要任务之一,目前牧民定居区科技人员奇缺,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规模,加上牧民本身的文化素质较低,如唱吉市阿什里哈萨克民族乡牧民文化程度中文盲占7%、小学占44%、初中占32%、高中占12%、大中专占5%。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牧民占一半左右。牧区科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起到引导带动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牧民定居规定的意义?

法律解析: 一、地区实施牧民定居的重大意义: 实施牧民定居是地区最大的民生工程,是促进牧民持续稳定增收、转变落后生产方式的革命性措施,也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牧民定居的社会效益很显著。 定居前牧民住居区水电设施几乎为空...查看全文

牧民定居规定的意义?

法律解析: 一、地区实施牧民定居的重大意义: 实施牧民定居是地区最大的民生工程,是促进牧民持续稳定增收、转变落后生产方式的革命性措施,也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牧民定居的社会效益很显著。 定居前牧民住居区水电设施几乎为空...查看全文

禁牧规定?

律师解答: 由于全国各地禁牧的规定不一,现列举辽宁省禁牧的有关规定: 根据《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封山...查看全文

禁牧规定?

法律解析: 境内马、驴、骡、育肥公牛、骆驼、羊实行舍饲圈养、全年禁牧;奶牛、优质肉牛实行季节性禁牧,禁牧时间为3月1日至6月1日。范围内的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生态建设项目区、移民迁出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和苗圃实行全...查看全文

禁牧规定?

律师解答: 境内马、驴、骡、育肥公牛、骆驼、羊实行舍饲圈养、全年禁牧;奶牛、优质肉牛实行季节性禁牧,禁牧时间为3月1日至6月1日。范围内的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生态建设项目区、移民迁出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和苗圃实行全...查看全文

禁牧补贴规定?

法律解析: 禁牧、休牧的地区,大多属于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和生态脆弱区,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经济相对落后,草原畜牧业生产是当地农牧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禁牧、休牧直接影响到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和生产生活,国家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2021年禁牧规定?

律师解答: (一)凡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和所有林地,全年不得放牧;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从2021年3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实行季节性休牧。广大农牧民要提前谋划准备,扎实做好休牧期间饲草料调购、储备工作,坚决杜绝夜牧、偷牧行为,...查看全文

2021年禁牧规定?

法律解析: (一)凡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和所有林地,全年不得放牧;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从2021年3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实行季节性休牧。广大农牧民要提前谋划准备,扎实做好休牧期间饲草料调购、储备工作,坚决杜绝夜牧、偷牧行为,...查看全文

禁牧补贴规定?

律师解答: 禁牧、休牧的地区,大多属于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和生态脆弱区,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经济相对落后,草原畜牧业生产是当地农牧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禁牧、休牧直接影响到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和生产生活,国家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定义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例如: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马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查看全文

监视居住的定义与规定

监视居住条件适用于生活不能自理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案件特殊情况或需要监视居住、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监视居住的情况。...查看全文

民法典对分居的定义?

律师分析: 民法典中离婚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相互之间不再履行夫妻义务,各自生活,连续两年应当准予离婚。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查看全文

团体规定的意义?

律师解答: 释放市场活力,营造团体标准宽松发展空间,建立基本信息公开制度。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建立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并与全国团体标...查看全文

团体规定的意义?

法律解析: 释放市场活力,营造团体标准宽松发展空间,建立基本信息公开制度。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建立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并与全国团体标...查看全文

内蒙古牧民草场补偿规定最新

一、内蒙古草牧场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查看全文

法律规定如何定义扰乱居民安宁?

噪声扰民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来判断,通常是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6点。具体管理办法可参照当地规定。违反噪声管理法的行为可受到警告和罚款等处罚。对于不同类型的噪声问题,可向公安部门、环保部门或城管部门投诉,他们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查看全文

国家禁牧是怎么规定的?

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旨在保护森林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规定了封山禁牧范围和具体责任单位,同时要求护林员加强森林巡护,制止放牧行为。...查看全文

畜牧养殖用地规定

对于养殖用地国家有什么政策 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查看全文

“居住权”的定义和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项权利,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法律意义上的“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查看全文

民事主体的法律规定及其意义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其行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平等、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民事主体需具备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行为能力。国家在民事活动中只是公法人身份,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作为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查看全文

推荐律师

孙万超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专职律师公司事务、公司事务

已服务68人次

热门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