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申请生育津贴的方式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的材料:_x000D_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_x000D_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_x000D_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_x000D_
(4)单位证明。《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_x000D_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_x000D_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_x000D_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_x000D_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_x000D_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