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扶养义务包括夫妻共同负担日常生活费用;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需尽力照顾或送院治疗;一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