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方面,公租房中的租赁人对公租房是没有产权的。经适房的购买人对经适房只有有限产权,因为他们并不能够依照市场上的价格出售经适房,仅仅能依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卖给规定的买受人。
2、面向群体不同,公租房是有由政府建造或者出面向开发商购买的,由低收入群体递交申请,经审批后,支付较市场价格低的租金而入住的房子。经适房是政府低价将房子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
3、保障的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的对象为低保户。
4、保障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是低价格出售,公租房是廉价出租。
5、保障房的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一般介于60平方米到90平方米之间,而公租房的建筑面积必须在50平方米之内。经济适用房为毛坯房,公租房则可以拎包入住。经济适用房需要入住5年以后方能上市交易,而有些地区的公租房则可租可售。
一、汕头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汕头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金平区、龙湖区城镇户籍;
2、家庭人数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00元;
3、家庭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600元;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优势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二、经济适用房存在哪些问题
1、真正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需求不能满足。政府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为了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但是,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中,部分高收入者却进入了购房者行列。
2、房屋面积失控。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左右。然而自经济适用房开发以来,140平方米的户型却很普遍,个别项目的复式户型面积达到260平方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由于经适房的开发建设在配套政策、管理制度上还不是很完善。户型过大,豪华而不适用的大面积住房使一般工薪阶层望房兴叹。
3、房屋质量偏低。经济适用房的房源一般有两个:新建与由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新建的经济适用房虽然政府给予房地产开发商一定的财政补贴,但由于补贴是隐性的,使得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质量。房龄不过几年,就出现诸如墙体脱落,外表破旧等问题。同时,为了处置积压房,并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很多地区都实行了将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但也大都存在工程质量低的问题。
4、寻租腐败滋生。经济适用房价格虽然比一般商品房低,但是在政府优惠政策下,仍然存在很大的利润可图。资源是有限的,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房地产开发商必然会对相关官员有所表示。然而经济适用房供给有限,这时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政府官员掌握着分配大权,在同等条件的需求下,必然是关系优先,当行贿的成本低于两种渠道的差价,行贿就不可避免。在房地产市场还不健全,政府官员手中掌握着资源分配权利的现实下,寻租腐败是难以杜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