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凡拆建单位都必须依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有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房屋补偿费,该款项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具体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度来进行划分,再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该款项用于被拆迁住户需要选择临时住所时的补偿款项,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在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进行每月的补贴资助。3、奖励性补偿费,该款项通常是鼓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同时还可以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被拆迁住户自愿迁往郊区,或者放弃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这一款项由当地政府结合国家规定进行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