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性质:
1、双方的行为,赠与合同只有双方同意才能成立。赠与人有赠与表示但受赠人不接受的,合同仍不能成立,因此不同于赠与的单方面行为;
2、诺成行为,大多数国家继承了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双方同意时成立,不需要等待赠与,即诺成行为;
3、免费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有条件义务外,受赠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合同的义务,因此为单一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