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2、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3、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4、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一、西安户口在外地还能申请廉租房吗?
西安廉租房外地人可以申请。申请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然后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其中:一、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75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人月;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五、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六、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须办理本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4、婚姻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含未成年子女)《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7、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需提供在本市城六区工作的相关证明,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