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广州铁路局::广州客运段、长沙客运段;广九客运段、怀化客运段、东莞东客运段、肇庆客运段;
2、沈阳铁路局:沈阳客运段、吉林客运段、长春客运段、大连客运段;
3、上海铁路局:上海客运段、南京客运段、杭州客运段、合肥客运段;
4、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客运段、牡丹江客运段、齐齐哈尔客运段;
5、北京铁路局:北京客运段、天津客运段、石家庄客运段;
6、成都铁路局:成都客运段、重庆客运段、贵阳客运段;
7、济南铁路局:济南客运段、青岛客运段;
8、武汉铁路局:武汉客运段;襄阳客运段;
9、南昌铁路局:南昌客运段、福州客运段;
10、兰州铁路局:兰州客运段、银川客运段;
11、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客运段;
12、太原铁路局:太原客运段;
13、郑州铁路局:郑州客运段;
14、西安铁路局:西安客运段;
15、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客运段;
16、南宁铁路局:南宁客运段;
17、昆明铁路局:昆明客运段;
18、青藏铁路公司:西宁客运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十四条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
第七十二条 本法所称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和铁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