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一般是应当都进行公开审理的,但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下除外。2、《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诉讼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如下: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国家秘密,包括政府和军队的秘密以及各种技术和业务秘密等。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密,这类案件不公开审理是应当的。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的隐私一般不愿别人知道,张扬出去会对社会及当事人产生不良影响,故这类案件也不公开审理。3、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这是考虑到《行政诉讼法》在列举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时可能难以列举全面,便作了概括性规定。凡是其他具体法律中明确规定不公开审理的,均可不公开审理。但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防止个别人借机对一些应当公开的案件也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后会公开判决吗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后是否公开判决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公开吗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是公开审理的,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问: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区别是什么?答:(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处理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3)调整的法律不同。
行政诉讼如何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