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_x000D_
1、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_x000D_
2、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_x000D_
3、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_x000D_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_x000D_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_x000D_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_x000D_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_x000D_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_x000D_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_x000D_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