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得不到支持的原因有:
1、偶尔、隐蔽的婚外性行为导致离婚的,虽然伤害了配偶的个人感情,损害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不道德的,但无过错方也不可请求损害赔偿。这规定可能是考虑到这种情况实在太多了,根本兼顾不过来。
对于这一点的规定,让很多饱受婚姻不幸的人愤愤不平。但是过错方也不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判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嫖娼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婚姻内的过错行为,但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所以以对方嫖娼为由请求赔偿,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3、双方都有错,不存在谁伤害谁的问题,离婚赔偿的请求也得不到支持。
一、我想出轨婚姻怎么办
出轨不仅属于诉讼离婚中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也是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民法典中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确定 。
二、男人出轨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体现在共同财产分割时,对于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具体标注根据按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