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站)、企业单位:
为加强统计工作,进一步增加各村(站)及有关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村(站)、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实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补助。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站)统计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固定资产、限上服务业单位统计员、电子商务统计员及抽样企业统计员,每家单位限一名统计员。
二、补助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员年终补贴基数2400元。报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报表的另加900元。
2、限上服务业单位统计员年终补贴基数2400元,限上个体补贴900元;跨境电商统计补贴900元,网络零售额统计补贴300元。限下服务业,企业报送的补贴800元。
3、限下样本单位抽样企业年终补贴基数800元;年报的抽样单位补贴100元;整群抽样村加200元。
4、申报5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入的企业年终补贴基数900元。
5、申报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监测报表的企业年终补贴基数200元。
6、各村(站)做名录库维护,收集企业基本信息资料的,按每家企业给予10元补助,统计局已发放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三、考核办法
1、统计报表报送规范化。对于考核对象,每迟报一次扣30元,出现差错一次扣10元。
2、统计工作专人专岗。不明确各村(站)班子成员负责统计工作的扣50元,不明确专业负责各专业统计工作的扣50元,企业无专业负责统计工作的扣100元。
3、及时、完整、正确做好各专业统计台账、统计资料规范化整理存档。台账未及时登记、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扣50元,年底未登记台账、无相关统计资料,以及因台账、资料不完全导致统计检查不通过的扣200元。
4、按要求参加县、镇组织的各项统计业务培训、会议。迟到一次扣10元,无故不到一次扣50元。
5、从事统计工作者按要求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不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的扣100元。
6、配合横村镇统计办做好其他统计工作。对不配合工作的酌情扣除部分补贴。
7、各村(站)、企业代表横村镇接受上级统计检查并通过的奖励100元;代表桐庐县接受上级检查的奖励并通过200元;代表杭州市接受上级检查并通过的奖励300元;代表浙江省及以上接受上级统计检查并通过的奖励500元。
8、成功创建桐庐县统计规范化企业或杭州市统计诚信单位的奖励500元。
9、对新增、新进企业,从上报报表之日起实施考核。
四、考核方法及补助兑现
本考核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原考核文件废止。本办法由镇统计办负责解释、考核,资金由镇政府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