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办法如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取得成员资格:1.户籍在本村的原住人员及其自然繁衍的子女;2.土地承包在册的人员及其落户在本村的子女;3.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村的人员及其子女;4.原户籍在本村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5.原户籍在本村的现役士兵;6.原户籍在本村的服刑人员;7.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移民将户口迁入本村的人员及其子女;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呢?1、原始取得:出生时,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2、加入取得:原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嗣后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①婚姻②收养③政策性迁移。因国防建设或其他政策因素,通过移民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为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人也应取得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以上就是为您梳理的相关的回复,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