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二条规定:“集体组织成员应当经过本组织讨论决定并向有关部门备案。计划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事先报告。”因此,根据该法规定,获得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方式包括申请或自愿加入等。同时,集体组织内部还需要进行讨论并经过决定,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在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时,还需要提前进行报告和申请。对于集体组织的组织形式、章程及领导层等方面也有明确规定。第七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明确组织形式、章程、领导层次和职责等,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因此,在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明确组织形式、章程、领导层次和职责等,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