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离婚后,若离婚协议中包含孩子抚养费安排,则可以协商索要;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索要。...查看全文
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在对方具备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双方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这种情况下,要求子女抚养费是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没有可向法院...查看全文
一、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离婚时如何双方都不要孩子,那么就只能交给法院判决了,或者协议由抚养权归一方所以,然后由一方的父母抚养,但是夫妻双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查看全文
离婚协议中应包含孩子抚养费安排。可先协商索要,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也可索要,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法院可以根据抚养方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孩子的抚养权利。强制执行是指法院依法使用国家强制力量,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查看全文
离婚后,双方应协商孩子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如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查看全文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查看全文
老公既不抚养也不给抚养费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抚养孩子的夫妻一方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拒绝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权归男方但不抚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孩子...查看全文
离婚给付孩子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不能因为不想给就不给。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是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查看全文
离婚协议中应包含孩子抚养费支付安排。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查看全文
离婚后一方拒给付孩子抚养费,有以下解决方式: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另一方拿不到孩子抚养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直接向对方讨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如果支付抚养费的有能力负担却不负担,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如果支付抚养费的有能力负担却不负担,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如果支付抚养费的有能力负担却不负担,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夫妻自愿协议离婚时应包含孩子抚养费支付安排,可以协商或起诉索要。也可根据调解书或判决书向另一方索要,如不成可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离婚不给抚养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并依法强制执行;若抚养费已在离婚判决中载明,支付方拒绝履行,当事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查看全文
孩子抚养费不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如果拒不支付,可以从对方的财产中强制扣除,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将其财物进行抵扣。如果一...查看全文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
专职律师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已服务10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