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条文,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出售卖穿过的内裤,但如果因此而打官司的话,卖穿过的内裤可以会触及到公共卫生或者传播疾病之类的法律条文。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卖穿过的内裤属于个人爱好,不能用法律去干涉,但是卖方如果有传染性疾病还买卖的,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干预这一行为了。
2019年,有媒体报道了新余当地一则新闻:一男子多次偷盗周边居民的二手内衣进行售卖,此后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在接受调查时男子表示偷盗女性二手衣物因为比较好卖。
而对于这种收集、购买“原味”的行为,有心理专家指出这属于一种“恋物癖”,即心理疾病,应及时治疗。此外,如今各二手平台已严厉打击这类售卖“原味”产品的行为,但也不乏有网友“兜着圈子”卖二手内衣和袜子。
“尽管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出售二手内衣及袜子等产品,私下交易的双方也没有妨碍其他人,但在公序良俗方面还是难以被大众接受。”“原味”产品与大多市民的正常道德观念不符,此类行为更像是恶趣味、较为畸形的兴趣爱好。“从卫生和经营方面来说,这样的产品也会违反卫生标准或是安全标准。例如已经穿过多次的衣物,可能会携带皮肤病等,应当予以取缔,既不利于大众的道德要求,同时也不利于个人的正常心理健康。呼吁平台对这类信息加强审核,尽量减少卖家利用网络平台流通这类产品。”黄西文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