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 报考主治医师的工作年限是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没有要求。
2.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考生录入报考信息时,须同时录入个人照片。上传照片要求为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同时上传时必须符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系统要求,文件容量约为15KB~30KB。
考生须提供准确真实的报名资料,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法律依据】:
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1、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