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标准是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_x000D_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_x000D_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_x000D_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_x000D_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_x000D_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_x000D_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_x000D_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_x000D_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