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破产优先受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的债权,普通债权应当被按照比例偿还。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_x000D_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_x000D_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_x000D_
第七十条_x000D_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_x000D_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