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杭州市城市更新管理条例》,杭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三个不减少”原则,即建筑面积、公共绿地和公共配套设施不减少。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杭州市规定了以下的拆迁补偿标准1. 安置房或货币补偿被拆迁的居民可以选择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其中,安置房的面积应该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货币补偿的标准按照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均价计算,如果被拆迁房屋没有产权证,按照当地商业房地产价格进行处理。2. 过渡性安置费用拆迁后,居民需要在临时住所生活,杭州市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过渡性住房,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用、搬家费等。3. 补偿款和临时安置费对于小区内的共有部位,如电梯、楼道等,杭州市规定应该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按照造价、使用年限、残值等进行计算。4. 其他费用包括房屋装修补贴、产权过户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八条 因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不动产实行征收、征用、划拨、交换、赠与等处理方式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人,还应当给予适当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