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要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你可以要求公司和你补签劳动合同,补交保险。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
1、支付你从入职的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2、补交社保。
3、如果你以以上理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公司还应当向你额外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美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