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董事是否有实权
公司股东人数比较少的,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执行董事有一定的实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执行董事与总经理联系与区别
董事会对总经理团队进行管理,企业比较小的时候,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的一些权利。代行董事会的权利,它跟经理层是一种管理的关系。
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执行董事代表的是一种管理机构,虽然他只有一个人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一种职务,主要是为了与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相区别。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基本可以认为,有限责任公司中,执行董事为董事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执行董事有一定的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