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机构是反工作领导机构。
国家设立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工作领版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权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恐怖主义法》
第七条国家设立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工作领版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十二条国家反权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