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拿到不动产证能公积金贷款吗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二、如何使用公积金买房呢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资金不足;
(二)有相当于购买修建住房费用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可以用借款人及其同户成员,非同住的配偶和直系血亲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抵充);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在住房未竣工交付使用,借款人未领得房地产权证书交给贷款银行收押之前,应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填写贷款申请书,送货款银行审查;然后持借款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向银行办理借款申请;银行审查认可后,通知借款人将至少20%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最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公证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