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想要成为这个地方的常住户口,是需要办理这个地方的户口的,那么在我们国家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要成为这个地方的常住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什么是常住户口所在地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但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你的户口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你是人户分离,因此,但一旦涉及你的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有关的问题,还是以你的户籍地为准的。
二、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组成
1、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注暂注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等7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
2、户口迁移制度。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3、居民身份证制度。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就是我们的户籍所在地,我们的户口在这个地方持续了一年,那么就属于这个地方的常住户口,常住户口在当地是能够享受到很多福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