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让子女继承。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其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权益不能成为遗产,不能被子女继承。
一、民法典如何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呢?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申请建房人因死亡等原因而不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即丧失宅基地使用权,故该项权利不发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及安置房面积的购买权应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宅基地继承怎么办理
宅基地不能办理继承手续。因为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可以被继承。农村宅基地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用来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是否能遗赠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遗赠有:
(1)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
(2)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组织成员继承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
(3)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组织成员继承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
(4)非集体组织成员继承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土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人民政府批准,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