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顶层漏水起诉谁
1、房屋顶层漏水的起诉对象按下列情形确定: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水损坏,则由自己负责,没有起诉对象;邻居造成的损坏则可以对邻居提起诉讼;开发商在建筑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则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商品房屋顶漏水谁负责
1、商品房屋顶漏水如果外干保修期内由干质量问题导致漏水的,由开放商负责如果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住户的过错导致漏水的,则应当由致使漏水发生的住户证据负责维修和赔偿。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宝使用说明书。住宝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