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依然可以提出抗辩诉讼时效。如果在再审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已过,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诉讼时效的根本目的是禁止权利的滥用,对诉讼时效的限制是为了形成审理阶段固定的诉争焦点,以及保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性。
一、再审案件可以抗辩诉讼时效吗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制度作为民商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立法目的旨在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其实质并非否定权利的合法存在和行使,而是禁止权利的滥用,以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进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诉讼时效制度更不应成为义务人逃避债务的工具,随意否定权利本身,也违反依法依约履行义务的诚实信用原则。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不予支持。
从诉讼程序机制的构建来看,其实质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如果任由义务人在任何审理阶段均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则将出现法院无法在一审审理阶段固定诉争焦点,无法有效发挥一审事实审的功能,使审级制度的功能性设计流于形式,产生损害司法程序的安定性、司法裁判的权威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离婚案件再审程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