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如下:
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在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没有申报专项扣除费用,类似于子女的教育费,得了大病以后产生的医疗费,贷款利息等,因中间没有工作导致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但按照6万元计算个税的,多余的部分就得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