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因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没有因实习而变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张某所受伤害,只能按民事纠纷进行赔偿。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是否纳入劳动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的学生不能算是我国《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的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实习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是否纳入劳动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的学生不能算是我国《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的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实习期间受伤不能按工伤处理吗
实习期间受伤不能按工伤处理。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实习期间,由该公司对其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该公司是实际受益人,其与该公司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该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安全,因此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实习期受伤能算工伤吗
实习期间受伤,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算工伤,可以依法申请工伤待遇,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