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股东出资瑕疵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有:1、出资瑕疵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出资瑕疵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