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院公章的判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中存在两种可能:
1. 判决书是假的,有人冒充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个假的。
2. 工作人员忘记了盖章。
不管是哪种可能,当事人都应该到法院去一趟。如果忘记盖章,工作人员会给补上。如果是假的,会马上知道。
如不去法院的话,即使是真的,也无效,以后会遇到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